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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把Matrix卖给微软,然后再收购苹果,把苹果打造成后来的万亿帝国也是一条路,但是这条路并不好走。
Matrix已经完全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了品牌形象,打造了在智能手机领域的高端品牌,这样的定位在第二代Mphone发布后已经形成,后续只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技术创新不断去加深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即可。
借苹果的壳另起炉灶,有未来视角会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苹果的生态有着大量优势,这样的想法完全是一种刻舟求剑。
苹果的优势是建立在他们从移动互联网序幕拉开时就处于领先地位,不断的在商业上获得成功获得大量拥趸后形成雪球效应的结果。
苹果的生态优势是苹果获得成功后的结果而不是苹果获得成功的原因。
而微软获得了Matrix之后,苹果要想战胜微软太难了,即便有周新的未来视野加持也太难了。
本身在开发者生态上苹果和微软相比就差得远,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开发者数量要远远大于基于MacOS的开发者数量,用十倍来形容都低估了。
更重要的在于纸上的协议是可以被推翻的,不需要微软来做这个恶人,阿美利肯方面自然会扮演这个角色。
即便说好合并后的Matrix依然要采购新芯设计的手机芯片,这条白纸黑字写进合同里,也可以被阿美利肯方面以惯用理由给推翻。
这就好比微软占据了后世苹果的地位,甚至比后世苹果更强势的地位,全球最先进制程超过四分之一的产能要依赖于Matrix最先进的智能手机,而新芯相当于后世半个台积电的地位。
骤然把单全部砍掉,这对芯片代工来说是毁灭性打击。
Matrix收购苹果又有什么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联邦政府对苹果的重视度远不如微软,周新把部分研发部门和研发职能放到华国不会引起太多注意。
未来在发生脱钩的时候,周新完全可以学字节跳动,把抖音和Tik Tok一拆为二,华国以外的市场用苹果,华国市场用Matrix。
好歹能保留一小半的成果。
微软和Matrix合并的话完全做不到这点。
乔布斯听完后他下意识是对周新的提议持排斥态度,在他看来,苹果是他的苹果。
而苹果被Matrix收购之后,即便名字还是苹果,但是苹果会从他的苹果变成周新的苹果。
他现在对苹果的影响力远不如比尔盖茨对微软的影响力。
乔布斯问:“Newman,如果你收购苹果的话,我想了解一下我们之间如何进行权责划分。
我和你之间,又或者是苹果原本的管理层和Matrix的管理层之间。”
乔布斯如果周新下定了决心要推动Matrix和苹果合并,他是绝对阻挡不了的。
苹果是他创办的企业没错,但是中间离开苹果的十年间,他已经把苹果的股票卖的差不多了,他手机的股票份额连百分之一都没有。
至于拉拢苹果的大小股东拒绝周新的提议,先不说周新就是苹果的最大个人股东,即便把机构股东算在内,周新的份额也排在首位。
这帮脑子里只有钱的大小股东们做不到对Newman说不。
乔布斯可以说不,大小股东们只会说是,甚至周新都不需要自己说,他只要表露了这个想法,苹果的股东和董事会会凑上去促成这笔交易。
苹果和Matrix合并同样是大生意,同样可以算得上是21世纪以来硅谷最大的一笔生意了。
周新听完后说:“我们要在资源上进行一些整合,我们首先明确一个原则可以把Matrix、Mac、Apple、ipods这些都是苹果旗下的品牌。
然后合并之后在资源上可以实现一些共享,比如供应链、销售渠道、软件生态等等,这些可以做合并。
在一些具体产品的研发上可以做区分,比如苹果原本的产品条线依然是原本的负责人来负责,Matrix的产品条线也依然是Matrix的负责人来负责。
简单来说就是集中各类资源,管理上最多做微调。
因为苹果和Matrix合并涉及到太多的利益整合,苹果是一家有着非常长历史的公司,因此在前期我应该会亲自出任CEO。
然后你和原本Matrix的CEO会分别出任分管各自业务条线的副总裁。
我的初步想法大致是这样,苹果需要Matrix的技术、资金和生态,Matrix同样需要苹果的技术和生态,双方会是一个一加一大于二的关系。”
周新和乔布斯聊完后没有对外大肆宣传,只是找高盛高管保尔森聊了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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